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4] 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材料; 5·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6,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7,局部钢纤维混凝土结构构件; 8.构造规定;9.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0,工业建筑地面; 11.城镇道路与桥梁桥面;12,城市隧道、边坡支护、建筑结构修复与加固工程。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郑州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郑州大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科学大道100号,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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