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安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办发〔2018〕27号)以及机构职责调整的工作要求,现就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明确标准、优化流程、集中服务、技审分离、依法监管”的思路,坚持质量第一、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和依法监管的原则,大力整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下同)和技防等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联合审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审图服务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行联合审图。
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整合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简称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消防法》以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简称特殊建设工程),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技防工程(简称技防工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技防设计核准。
(二)鼓励政府购买服务。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审查机构,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在审查机构技术审查结果基础上,依法依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对技防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在技防审查单位技术审查结果基础上,依法依规出具技防设计核准意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业务范围。
取得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名录备案的审查机构,可承担名录备案资格相对应工程(含消防、人防等专业在内)的审图工作。
取得公安机关《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图工作。
鼓励取得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名录备案的审查机构申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四)明确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内容和标准。
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内容,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技术审查。
对于人防工程设计内容,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规范标准实施技术审查。
对于技防工程设计内容,应按照现行安全技术防范标准规范实施技术审查。
(五)选择审查机构。
建设单位可在广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中自主选择审查机构。
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相应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技防审查单位不得与所审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六)实行全省统一的网上联合审图。
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类别完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简称省审图系统,涉及公共区域建设的技防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外)。
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审查机构、负责特殊建设工程和技防工程审查的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一次性说明不合格原因。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消防、人防);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或技防工程的,审查部门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或技防核准意见书。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将审查情况或者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省审图系统分别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七)明确审查时限。
施工图审查时限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增加消防、人防、技防等审查内容后,时限控制如下: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审图时限不包括建设单位的施工图修改时间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八)加强审图和设计质量监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加强消防、人防、技防等相关类别专业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鼓励聘请取得消防、人防、技防等专业注册资格人员,提高审查从业能力,并确保审查质量。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人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专业监管责任,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工作衔接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和本通知要求,将联合审图融入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做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
(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三)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受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设计审查申请,相关行政审批继续按照既定审批流程办结。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试点地区可以依托省审图系统开展施工图监管。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并会同消防救援、人防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积极宣传报道。
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顺利推进改革工作。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会同消防救援、人防等部门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审查行为,确保审查质量,促进审查行业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执行中遇到问题,可根据专业类别,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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