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
毕业论文答辩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试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考生进行全面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培养和检验考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考生受到科学研究和知识运用的基本训练,从而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为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山西大学成立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组,同时成立山西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领导组”和“委员会”都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领导组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具体负责。
(二)机构组成
1、山西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学校主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各相关学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组成。
2、山西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分专业设置,其成员由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由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副教授)的人员担任。设委员若干名,由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三)机构职责
1、山西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所主考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管理规定。
(2)负责审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与日程。
(3)组织审定答辩指导教师资格。
(4)组织审定答辩考生资格。
(5)组织审核考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2、山西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1)复核考生毕业答辩资格。
(2)安排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考生答辩。
(4)评定答辩成绩。
(5)审核答辩成绩,最后确定考生的毕业答辩成绩。
三、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认定
依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凡取得本科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基础科段课程)的合格成绩,达到专业要求的学分,并通过相应课程考试大纲规定的实践考核的考生,凭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成绩合格单、免考证明等,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经审查认定,符合答辩条件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指导教师的聘请及职责
1、指导教师的聘请
指导教师由专业水平较高、教学经验较丰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由相关院系提出名单,由领导组审查聘请。
2、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在指导考生做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既要在关键问题上认真做好把关与导向工作,又要防止包办代替,要注意培养锻炼考生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要本着教书育人的精神,帮助考生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树立实事求是、刻苦钻研的严谨学风和科学态度。具体职责是:
(1)指导考生选题;
(2)指导考生针对课题查阅、检索、分析利用中、外文书刊、文献;
(3)审阅毕业论文,向考生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帮助考生提高论文写作质量;
(4)在审查表上对考生的毕业论文签署评语。
五、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
自考毕业答辩,原则上一年安排两次。具体报名时间和答辩时间,由省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处公布。
六、毕业论文的选题
1、论文题目的选择要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的特点和要求,以便使自考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在理论学习上总结提高,在科学研究方面能受到综合实践训练。
2、提倡选题结合实际,从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
3、选题的份量、难度应适当,既要体现本科毕业水平,使自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又能使成绩优秀的考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4、选题可参考学校提供的论文题目,也可结合工作实践,选择其他的题目。
七、毕业论文写作辅导
1、考生写作毕业论文,由各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2、指导采取面授辅导、函寄等形式,由山大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组织教师进行。
3、原则上考生论文至少经两稿修改,由指导教师提出论文定稿建议。
八、毕业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正文内容应包括:论文题目、内容摘要(200—400字)、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及引用资料目录、注释等。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立意新颖,论据可靠,论证充分,结论合理,语言通顺,言简意明,篇幅恰当(8000字以上),书写工整。
九、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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