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即:塔式起重机,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的规定。
10不吊
塔吊施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以下“10不吊”。
1 歪拉斜牵物体不吊
2 吊物超载或重量不明不吊
3 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上不知重量的物体不吊
4 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违章指挥和信号不明不吊
5 小物件未用吊篮或超过吊篮边缘不吊
6 起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
7 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 吊物边缘锋利、棱形物体无防护措施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暴雨、暴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项检查
塔吊检查评定遵守“10项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①载荷限制装置、②行程限位装置、③保护装置 、④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⑤多塔作业、⑥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⑦附着、⑧基础与轨道、⑨结构设施、⑩电气安全。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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