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2〕2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大力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充分发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办法》要求,竣工时间在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和影像资料五部分,具体要求见《办法》。除此外,还必须提供工程创优汇报和工程实体质量亮点做法总结。
三、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登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在“申报系统”—“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中填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过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推荐的工程项目按质量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国家优质工程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韩磊 赵琳电 话:(010) 63253416、63253428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