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御景城三期一标段B-1至B-4#楼及B-12#车库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现结合实际及劳务分包合同有关条款特制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款管理人员20元每人/次工人10元每人/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每人/次。
2、特种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违者罚款100元每人/次。
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元每人/次。
4、禁止站在钢管上或钢筋上高空作业,高空作业(≥2米)时必须保证作业面要有三块木枋或两块跳板,违者罚款20元每人/次。
5、严禁私自拆除或破坏基坑周围防护栏杆,违者罚款200元每人/次。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工程部门同意,完后并及时恢复原状,如未照办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严禁私自拆除,破坏或堆放物料,违者罚款50元每人/次。
7、不准酒后作业及作业时打闹,违者罚款100元每人/次。
8、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元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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