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及清单计价原理
1.1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
工程造价计价的顺序是: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单价)i
式中: i——第i个基本子项;
n——工程结构分解得到的基本子项的数目。
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主要有是两个:
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的的单位价格
进一步分析如下:
在进行工程造价计价时,基本子项的工程实物量可以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设计图纸计算而得到,它可以直接反映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内容。
而分部分项工程单位价格的两种情况为:
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格=Σ(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2)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格=Σ(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单位间接费+单位利润(税金和规费) +单位风险的分摊
不同的单价形式形成不同的计价方式:
(1) 直接费单价——定额计价方法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单位价格仅仅考虑人工、材料、机械资源要素的消耗量和价格形式,即单位价格=Σ(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资源要素消耗量×资源要素的价格),该单位价格是直接费单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资源要素消耗量的数据经过长期的收集、整理和积累形成了工程建设定额,它是工程造价计价的重要依据。它与劳动生产率、社会生产力水平、技术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业主方工程造价计价的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而工程项目承包方进行计价的定额反映的是该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资源要素的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资源要素的价格应该是市场价格。
(2) 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如果在单位价格中还考虑直接费以外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也包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则它是一种完全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所采用的就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按照我国的规定,综合单价是由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或包括税金组成的,而直接费是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的。
1.2 两种计价方法下工程造价组成(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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