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息息相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对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保护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有着积极的作用。临洮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工程年久失修、管理不善等原因,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工程设施完好率低,防洪、灌溉标准不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需要从组织保障、投入保障、技术保障、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使每一处工程都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应有的效益。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现状;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对于农业工作中灌溉、农家用水等方面的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稳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对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保护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临洮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充分的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作用,确保实现粮食的增产和稳产。
一、临洮县基本概况
(一)自然概况
临洮,隶属于甘肃省定西市,地处东经103°29′~104°19′、北纬35°03′42′′~35°56′46′′之间,地处青藏高原东边,甘肃中部、定西市西部。东临安定区,北接兰州市,南连渭源县,西与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广河、康乐县接壤。古称狄道,为兰州南大门,自古为西北名邑、陇右重镇、古丝绸之路要道,是黄河上游古文化发祥地之一,有“彩陶之乡”“兰州的卫星城”“兰州的后花园”之称。临洮县属陇中黄土丘陵沟壑区,四面环山,沟壑纵横,黄土分布广泛,海拔一般在2500m左右。区内土壤疏松,抗冲力差,水土流失严重。唯洮河谷地平坦开阔,海拔不足2000m。洮河是黄河的主要一级支流,由南向北穿越临洮县115km,于茅龙峡入黄河,其干流及较大支流两岸形成了河漫滩及阶地,这些河沟阶地地势平坦,宽阔完整,光热充足,土地肥沃,水资源比较丰富,是全县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发展的重点区域。
(二)社会经济概况
临洮县现有12个镇6个乡,辖324个村民委员会,2367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居委会。全县总人口54.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54万人,占总人口的91.2%,城镇人口4.78万人,占8.8%。全县有耕地面积111.2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8.64万亩。2013年,临洮县完成生产总值50.7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5.1亿元、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1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08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600元和16600元。(三)农业生产状况近年来,临洮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开发,扶持广大群众大力发展花木、马铃薯、设施农牧业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新路子,不断提高特色农业开发的层次和效益。马铃薯、蔬菜、中药材和花木种植面积稳定在50万亩、22万亩、14万亩和7万亩,畜禽饲养量突破700万头(只),优势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连续五年被甘肃省确定为养羊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并进行重点扶持。粮食产量连续五年超过20万吨,2014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四)自然灾害情况临洮县地理及气象特殊,干旱、洪水、冰雹、地震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干旱、洪水交替出现,几乎是十年九灾,多年来水旱灾害给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临洮干旱大多发生在春季和初夏,主要是因降水不足而致。同时由于洮河横穿全县而过,洮河及其主要支沟洪灾严重,每次洪灾给都沿途各乡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和房屋耕地等带来了极大危害。尤其是山洪灾害,突发性强、水量集中、破坏力大、来势迅猛,很容易诱发泥石流、滑坡,常造成大量泥沙下泄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
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必要性
临洮县是农业大县,且地貌复杂,地形以山区丘陵沟壑区为主。由于自然、区位、交通、资源和人口等原因,加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山区贫困面仍然比较大,影响了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现阶段影响山区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仍然水资源,要尽快改善使山区脱贫,必须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力度,有效改善山坪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和基本口粮田补充灌溉用水。建国后,临洮县已建成一大批“蓄、引、提”水工程,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了38.64万亩,保灌面积达到34.59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26.09万亩,初步形成了集城镇防洪、农业灌溉、水力发电、城乡供水、生态环境治理等多功能于一体,渠、库、井结合,引、蓄、提并举的水利水保工程体系,这些水利设施对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虽然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工程年久失修、管理不善等原因,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工程设施完好率低,防洪、灌溉标准不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旱涝灾害仍是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农田水利发展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与现代农村、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之处。为此,要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三、小型农田水利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小型农田水利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全县人民大兴水利,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新建了一批灌溉工程,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08年底,全县建成各类灌溉工程792处,发展有效灌溉面积38.64万亩,保灌面积达到34.59万亩。同时从1996年开始实施集雨水窖工程,建成集雨节灌水窖34941眼,发展补灌面积8.1万亩。据调查,临洮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中塘坝全部由村社集体管理,完好率为50%,老化失修损坏占50%;提灌站80%由村社集体管理,15%由个人承包租赁,5%由用水户参与管理,完好率为60%,老化失修损坏占40%;喷滴管灌均由个人承包租赁管理,完好率为90%,老化失修损坏占10%;万亩灌区田间配套工程由村社集体管理,完好率为65%,老化失修损坏占35%;小型引水渠道工程由村社集体管理,完好率为40%,老化失修损坏占60%;机电井80%由村社集体管理,20%由个人承包租赁管理,完好率为60%,老化失修损坏占40%;集雨水窖全部由个人自建自管,完好率为90%,老化失修损坏占20%;小型堤防工程采取河道站专管和村社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工程完好率为80%,老化失修损坏占20%。
(二)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不足,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长缓慢。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限于当时的财力,工程未完全配套,工程效益未能达到预期标准。同时由于原设计标准低,渠系绝大部分为土渠,建筑物因陋就简,工程质量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三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退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主体地位,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特别是农村取消“两工”以后,种粮收益比较低下,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群众投工不足,致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无人管理,养护维修困难。四是工程建设维修经费严重匮乏。临洮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面宽量大,各级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修的投入少,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我县属国扶贫困县,农村群众生活困难,水费达不到成本价,维修经费严重不足。五是重大轻小,重建轻管,重工程轻配套等倾向仍然存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后,在维修、养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限制了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四、临洮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政府应牵头成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积极配合,抽调专门人员配合本项工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分级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将其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局面,切实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投入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所有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体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群众性、公益性事业。为满足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要广泛发动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实行“民办公助”的方法,多渠道、多层次筹措项目资金,广泛吸收社会、集体和个人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加大对临洮县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同时也要加大县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强监督检查,透明资金使用,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技术保障
依据规划,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加强技术培训,在工程实施前,对有关乡镇的水利人员,实施集中培训,使乡镇水利技术人员成为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技术力量。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四)加强管理
加强建设管理,服从统一规划,严格立项审批程序。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测和规划设计工作,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为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使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管理体制、验收方式、质量保证法制化。精心规划、科学设计,不做花架子工程,不做形象工程,使每一处工程都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应有的效益。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及时协调处理好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局面,切实保障本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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